据此,获得住房的对象有:没有住房或房子破损的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户,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条件特别困难镇、村的京族贫困户。

获得建房援款的贫困户、接近扶贫标准的边缘户如下:

1-没有住房或房子不坚固(在地基—基础、框架—墙体、屋面的三大结构中有两种结构被不坚固材料所组成)的贫困户、接近扶贫标准的边缘户。

2- 人均住房面积小于8平米的贫困户、接近扶贫标准的边缘户。

3-没有享受国家其他援助计划、提案、政策、政治社会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住房援款。